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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88003TZTEK(688003)2024-12-09 11:2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