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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688377DEVELOP(688377)2024-12-18 08:1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及预 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152-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 (Tel) :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Fax) :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及预 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152-1号 致: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威尔")的委托,担任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 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