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泛亚微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4-040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 ---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 | |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 | |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 | |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 | |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 | |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 | | 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 | |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 | |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 | |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 |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 | |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 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 | |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