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利科技(0013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多利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533.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61.8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218,607.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938.64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2,668.7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