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002382) - 舆情管理制度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和不实报道;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 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主要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 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