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002818) - 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