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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博科技(60365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下午 13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晓纯律师、田月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