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002430)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 二〇二五年二月 1 声 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 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核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2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 行人、杭氧股份 指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