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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600186) - 莲花控股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0186LHG(600186)2025-03-03 11:3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受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 称"《 公 司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证 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莲花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 2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就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