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源钨业(002378) -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或"章源钨业")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 及《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指派金诗晟律师、周烨培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 14:30在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城塔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多媒体会议 室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 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