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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建立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机 制,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 展报告(试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节 总则 第二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相关事项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