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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002615HAERS(002615)2025-03-06 09:01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首份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出具《关于浙江哈尔 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5〕120002 号)(以下称"《问询函》")要求,本所现谨出具《北京市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外,律师工作报告、首份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仍然有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在中国取得律师执业资 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