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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00069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000695TJBE(000695)2025-03-06 10:0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 披露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