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上述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 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7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 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