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002176) -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 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依据财 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董事会授权内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核、评 价及监督,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 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的各种 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 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其主要职 责包括: (一)审议和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