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立(000622) - ST恒立: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心 45 层 邮编:200031 电话:(86-21) 5404 9930 传真:(86-21) 5404 9931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