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300860) - 锋尚文化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 新时代大厦 5-8 层 邮编:100034 电话:+86-10-66091188 传真:+86-10-66091616(法律部) 66091199(知识产权部) 网址:http://www.zhongzi.com.cn/ 致: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锋尚文化"或"公司")委托,指派彭亚峰、冯昊君律师(以下 简称"承办律师")担任锋尚文化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特别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