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G026 号 7-2-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目录 页次 专项说明 4-85 7-2-2 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71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公司""发 行人")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发行人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根据问询函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 核查。现就问询函中的问题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说明: 1、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报告所用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保持一致 2、公司 2024 年 1-6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