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股份(0026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3月)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聘 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 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