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际(002949)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 东 信 达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深 圳 市 华 阳 国 际 工 程 设 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及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包括但不限 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 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