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688045)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