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000859) - 国风新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鹏峰)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鹏峰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任职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及 经营层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本人遵循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勤 勉尽责,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力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