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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301479)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5 楼层 21-25/F,CTSTowers,No.4011,ShenNanRoad,ShenZhen,PRC. 电话 Tel:(0755)83025555 传真 Fax:(0755)83025068 83025058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IPO 之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 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法律类第 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 务执业细则》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