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301127) - 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100465 号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环保")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天源环保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