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60325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Christine Shaohua Lu-Wong(卢韶华)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两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两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本人均积极出席了上述股东大会,听取股东意见。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 Christine Shaohua Lu-Wong(卢韶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经验,重点关注公司财 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运作,并提出积极建议,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 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