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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鑫生活(301501)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3 | | --- |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4 | |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4 | |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 5 | | 五、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 6 | | 六、结论性意见 | 6 | 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与北京海润天 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