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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30059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00591WLM(300591)2025-03-18 09:4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082 号 致: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 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28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F 座 2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 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万里马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