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002955)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编:100025 34/F, Tower 3, China Central Place, 77 Jianguo Road, Beijing 100025, China T:(86-10)5809 1000 F:(86-10)5809 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4.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 孙晓蔷主持会议,与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 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 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335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0,308,080股,占公司股权登 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4,228,012股(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下同)的 59.9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