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001256) - 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078 号 致: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 14:55 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