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 -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办法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环境、 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职责,提升公司 ESG 信息披露质量,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附录 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則》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