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宪武先生、刘昊宇先生、马胜辉先生、王闯女士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三家以 上的 A 股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因此,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陈 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宪武 先生、刘昊宇先生、马胜辉先生、王闯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