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68803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各项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特此说明。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星和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持有的星和动力(北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北海科技")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审查,经认真对照并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 况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北海科技 100%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中涉及的有关报批 事项已在《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