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机构。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董事会应 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每个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和任免、职责、议事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予以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