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为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 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