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 - 青达环保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达环保")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达环保关于 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因公司聘 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泰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中泰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民生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 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