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300401)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严建苗、厉国威、杨启炜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严建苗、厉国威、杨启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