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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000810)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810SKYWORTHDT(000810)2025-03-24 13:16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要求,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 2024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白华、刘宏、彭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白华、刘宏、彭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