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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300323HC SEMITEK(300323)2025-03-25 12:46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京 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沈 波、钟瑞庆、祁卫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沈波、钟瑞庆、祁卫红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