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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000513)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000513LIVZON GROUP(000513)2025-03-26 10:0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442A004442 号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丽珠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