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300824)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鼎股份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1)第 039-7 号 致: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