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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航空(600029) - 南方航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600029CSN(600029)2025-03-26 12:46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大为 郭 (此页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 项意见》的签字页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 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 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中国南航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 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 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 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