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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案 管理工作,便于公司董事充分了解董事会议案内容及相关信息,加强决策的科学 性,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 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提案是指由提案人提交的需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执行的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的提案范围是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以提案名义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的事项。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主体为公司董事会议案的提案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经提案 人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