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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30037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等交易对 方购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 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9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