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万峰)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万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毕业于桂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律师,仲裁员。主要从事重大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办理,多次参与 广西区内大中型企业设立、分立及股权收购、转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重大项目,并曾 多次获得"南宁市优秀律师"、"南宁市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自2002年4月开始从 事律师工作至今,历任广西桂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副 主任、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监委会委员、管委会委员。现任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福达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除在公司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具备《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