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连云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连云港港 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倪受彬、沈 红波、侯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倪受彬、沈红波、侯剑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