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 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至12,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22.0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 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