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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00303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 域。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为安徽鑫铂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鑫铂股份")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国元证券现就鑫 铂股份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如下意见: 一、保荐人核查工作 国元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鑫铂股份《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报告》,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公司各项内控相关制 度,并结合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 人士的沟通情况,从鑫铂股份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 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