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60186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针对福莱特 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 式对福莱特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 | | | 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 | | | | 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 已与上市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 | |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 | | 2 |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 相关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 | | |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 | 券交易所备案。 | | |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 | | | | 在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