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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 - 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00517Haibo(300517)2025-03-27 11:15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海 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 具《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 (此页无正文,系《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字: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