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60090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安证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相关 要求,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核查如 下: 一、独董基本情况 截至 2024年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郑振龙 先生、李晓玲女士、刘培林先生、韩东亚先生,其中,李晓 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前述四位独立董事中郑振龙先生、 李晓玲女士、刘培林先生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2022年 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韩东亚先生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四位独立董事均具备五年 以上会计、经济、法律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位独立董事在公司未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 二、独立性核查 经审验四位独立董事《个人信息核查表》及中登公司提 供的股东名册等相关信息,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期 独立性的下列情形: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